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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河池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成文日期:2024年06月26日
标  题:对市人大五届五次会议第115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复人大代表函〔2024〕8号发布日期:2024年06月26日

对市人大五届五次会议第115号建议的答复

2024-06-26 16:45     来源:河池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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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彩青3位代表

在河池市五届人大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化瑶族自治县非遗开发利用的建议》(第115)已收悉,大化瑶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是国家级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区的延伸我局高度重视代表建议,组织相关科室认真研究,协调相关部门予以统筹支持,现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对大化瑶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投入的建议

一是在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区建设专项资金中,侧重在宣传方面给予大化瑶族自治县支持。我局将在保护区景观小品建设、设立宣传标识标牌、宣传横幅、非遗宣传展示活动等方面给予大化瑶族自治县支持,进一步加强大化瑶族自治县非遗宣传工作,提升大化非遗影响力。二是支持大化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2024年,目前中央、自治区已安排大化瑶族自治县2024年度衔接资金3.8亿元,主要用于基础建设、文化产业道路建设、特色产业发展先建后补等项目;2024年,安排大化瑶族自治县粤桂东西部协作财政帮扶资金4600万元。下一步,我局将指导大化瑶族自治县做好非遗项目的包装策划,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并借助“校市合作”平台,加强与广西艺术学院、河池学院的合作,引入专家学者指导非遗产品研发,加大大化瑶族自治县非遗利用工作力度。

二、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实施《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办法》,支持传承人开展授徒、传艺、交流活动,每年给予大化瑶族自治县市级非遗传承人补助经费3000元、县级非遗传承人补助经费1500元。目前,大化瑶族自治县有市级非遗传承人4人、县级非遗传承人8人。2024年,我局还将举办非遗培训班,组织大化瑶族自治县非遗传承人参加培训,开设传统技艺研发创新、新媒体宣传等方面课程,着力提升大化瑶族自治县非遗传承人传承实践和创新发展能力,力争将传承人培养成为产业带动能人。下一步,我局将指导支持大化瑶族自治县推荐申报贡川纱纸制作工艺、贡川榨粉制作技艺、大化瑶族服饰制作技艺等3个非遗项目的自治区级传承人,为传承人提供更高更大的学习和展示平台,进一步培育壮大大化瑶族自治县非遗传承人队伍。

感谢人大代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河池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202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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