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河池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2024年06月26日 |
标 题:对市人大五届五次会议第116号建议的答复 | |
发文字号:复人大代表函〔2024〕9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26日 |
兰龙等3位代表:
你们在河池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南丹县乡土文化保护和传承的建议》(第116号)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南丹县文化保护传承发展,并组织相关科室认真研究,协调相关部门予以统筹支持,现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将南丹县乡土文化保护和传承上升为市级战略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乡土文化保护传承,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广西狼兵’文化品牌,逐步形成特色文旅产业”。白裤瑶文化等南丹乡土文化保护传承纳入《河池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予以统筹推进。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做好南丹县乡土文化的保护传承工作。
二、落实资金支持南丹县乡土文化保护传承
一是支持铜鼓舞(南丹勤泽格拉)保护传承。2024年,争取到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30.5万元用于铜鼓舞(南丹勤泽格拉)的保护传承。二是支持传统村落乡土文化保护传承。2024年,我局计划安排国家级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区建设补助经费60万元,实施中国传统村落南丹县里湖瑶族乡怀里村蛮降屯、里湖瑶族乡八雅村巴哈屯文化生态修复工程,主要用于里湖瑶族乡怀里村蛮降屯、里湖瑶族乡八雅村巴哈屯文化生态资源调查、乡土文化长廊展馆建设、乡土文化培训和展演活动。三是支持南丹县乡土文化传承场馆建设。2024年,我局计划安排国家级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区建设补助经费90万元,用于建设南丹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馆,打造南丹县乡土文化保护传承基地。
三、扶持壮大南丹县乡土文化传承人才队伍
一是落实南丹县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工作补助经费,其中:国家级非遗传承人2万元/人,自治区级非遗传承人5000元/人,市级非遗传承人3000元/人,县级非遗传承人1500元/人。二是支持南丹县非遗传承人参加研修培训,组织瑶族服饰传承人何金秀、黎凤珍以及壮族服饰传承人马丹麟,参加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于2024年5月下旬在广西民族大学参加2024年广西民族服饰制作技艺传承人高级研修班。南丹县参加培训的传承人占河池名额的75%。三是指导成立南丹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山歌文化传承和旅游发展学会,支持开展地方传统音乐传承培训交流展示等活动,培育壮大传承队伍。
四、支持指导南丹县开展特色乡土文化活动
一是指导南丹县在2024年壮族三月三期间,举办为期3天的“狼兵演武炫丹城·邀你共度三月三”狼兵十八哨巡游展演活动,开展狼兵文化、地牯牛、斗牛斗、板狮、醒狮等乡土文化展演,吸引了大量区内外游客观看参与,线下参与活动人数达12万人次,占据《今日头条》文化版板块热点第6名,点击率突破千万,成为广西三月三系列活动十大热点之一。指导举办2024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区·核心区南丹县传统村落民俗文化宣传展示交流活动,宣传展示南丹山歌、南丹三板腔等南丹县乡土文化。下一步,我局将通过安排专家指导、争取上级资金等方式,支持指导南丹县借助本土乐队“瓦依那”的热度,策划筹备 2024 年音乐节,打造独具南丹特色的音乐节品牌,提升南丹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感谢人大代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河池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2024年6月26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