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河池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2025年06月19日 |
| 标 题:对河池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04号建议的答复 | |
| 发文字号:复人大代表函〔2025〕4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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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焕宁等2位代表:
你们在河池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高甲山歌申报自治区级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建议》(第104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高甲山歌作为我市优秀传统民间艺术,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独特的艺术价值。自2008年列入都安瑶族自治县代表性项目保护名录、2012年列入河池市代表性项目保护名录以来,我市积极推进相关保护工作:
(一)建设传习基地。在都安瑶族自治县永安镇、九渡乡交界的安兰村(高甲山区域)建立高甲山歌非遗传习基地,为传承实践、技艺交流提供平台。
(二)深化理论研究。组织专家团队挖掘整理高甲山歌资料,编辑出版《广西高甲壮语瑶歌译注》(4册,广西教育出版社),系统记录山歌内容与文化内涵。
(三)强化传承体系。以不定期形式开展传承人培训,建立传承队伍数据库,培养新一代传承人;目前代表性传承人袁朝信、卢荣辉等持续发挥引领作用。
(四)扩大宣传推广。通过出版非遗固定板报、举办专题展览展演展示等形式,提高群众的非遗保护意识,提升高甲山歌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
(五)推进传承人建设。积极开展传承人申报工作,目前正在组织材料申报市级代表性传承人,充实传承力量。
二、下一步推进非遗项目申报工作计划
非遗项目需逐级申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拟定于2027年开展自治区级非遗项目评定,我市将重点推荐高甲山歌申报自治区级非遗项目,并纳入河池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十五五”规划。
(一)完善申报材料。我局将指导都安瑶族自治县按照自治区级和国家级非遗项目申报要求,参照国家级非遗项目“密洛陀”做好高甲山歌项目的申报材料,系统梳理高甲山歌的历史渊源、艺术特色、传承谱系及保护成果,精心编制高甲山歌申报书,制作高质量的申报片,全面、准确、生动地展示高甲山歌的特色和价值。
(二)加强部门协作。由文旅部门牵头,联合民宗、教育、财政等部门,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推动申报工作有序开展。
(三)深化传承创新。进一步扩大高甲山歌进校园、进社区活动覆盖面,探索“非遗+旅游”“非遗+文创”融合模式,提升项目活态传承能力。
最后,衷心感谢人大代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持续推进高甲山歌保护传承与申报工作,力争早日实现自治区级乃至国家级非遗项目的突破。希望代表们继续关心支持我市非遗保护工作,提出更多建设性意见,共同为传承优秀传统文化贡献力量。
河池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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