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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024-10-18 09:36     来源: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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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协助制定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和保护总体规划及分布计划;协助制定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具体承担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工作;指导建立市、县(市、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组织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挖掘、抢救、研究、保护和整理工作;负责对全市基层非物质文化遗产从业人员的指导和业务培训;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活动、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向各级政府申请非遗保护业务经费,争取社会各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支持;完成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布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工作,报告工作计划和实施情况;指导各县(市、区)成立相应机构;建立和管理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资料、数据库和网站等。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公益性展演工作;从事戏剧的艺术创作、艺术演出、文化艺术教育培训和民族文化传承保护与科研(民族乐改)研究。


电话:0778--2284514

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306号

邮编:54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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