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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内容:
行政相对人名称(全称): 河池市金城江大洋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胡克扬
处罚种类: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9月29日
处罚事由:发行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出版物
处罚依据(实体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
处罚机关:河池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当前状态:正常
处罚决定书文号:(河)文综罚字〔2025〕J-7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证照号):《营业执照》(91451200MA5KFX5LXD)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金零字第1310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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